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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717803214/2010-00026 发文日期: 2010-02-08 发文号: 电监发【2010】1号
发布单位:国家电监会 责任部门:办公厅<国际合作部> 主题词:
名称: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10年工作要点
主题分类: 动态信息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10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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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最后一年,电力监管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坚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落实电力监管职责,着力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与改革,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自身能力建设,切实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促进电力科学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监管与应急管理,着力提高电力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一)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着力推进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大力推动基层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和安全文化建设,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电力安全事故信息管理系统和12398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基础工作,修订完善可靠性评价规程,开展火力发电金牌机组和金牌供电企业评选活动,不断提高电力可靠性水平。

  (二)加强电网运行安全监管。制定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电规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做好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期间安全保电工作。进一步做好电力系统安全风险和脆弱性评估工作。研究制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评估规范,完善电力二次系统防护标准体系,做好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加强风电并网安全监管,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三)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落实电力建设施工安全责任,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组织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监管,加强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电力建设队伍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四)加强运行水电站安全监管。加强水电站机电设备管理和运行安全监督检查。完善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继续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定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五)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建设。完成《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大力推进电力监管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建成一批综合应急指挥节点。继续开展省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积极推动重要电力用户应急管理及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建设,提高社会应对大面积停电反应能力。

  (六)做好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稳步开展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体系建设试点和安全整改试点。研究制定电力行业等级保护规范。制定地方电力企业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指导意见,推动地方电力企业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组织开展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水平评价。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检查,切实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水平。做好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培训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监管,切实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和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市场监测与预警。加强电力供需形势分析,完善市场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及时发布电力市场信息。继续做好电煤监测预警工作,跟踪电厂煤炭库存情况,及时预警危及电力供应的异常情况。完善电力企业财务经营状况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电力企业财务经营情况的动态分析监测。

  (八)加强许可准入监督管理。继续做好许可证颁发工作。加强许可后续管理,进一步开展发电企业持证经营和输供电企业新建设施准入管理试点,切实维护市场准入秩序。做好修订后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和宣贯工作。继续开展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九)加强发电市场监管。研究制定发电业务监管办法,修订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合同备案、联席会议、信息披露等三项制度建设。加强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范并网行为。加强电能交易信息披露监管,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加强交易资格监管,禁止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企业从事电力交易。加强跨区跨省电能交易监管。加强购售电合同和市场规则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十)加强电网监管。加快制定电力调度监管办法,明确“三公”调度评价标准。加强调度信息披露监管,及时披露调度信息。加强电力系统运行方式监管,不断探索调度监管新途径。组织开展输电网运营评价研究。积极探索电网规划和投资监管的有效方式。

  (十一)加强供电市场监管。做好《供电监管办法》的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工作。适时出台供电服务规范和居民供用电合同等示范文本,切实维护电力消费者合法权益。完善供电检查办法,规范供电企业用电检查行为。继续深入开展供电检查,严肃查处供电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创新供电监管方式,积极探索供电常态监管机制。做好定点扶贫工作。

  (十二)加强价格财务监管。制定出台输配电成本监管办法,加强输配电成本监管。修订《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进一步规范输配电成本核算行为,加强成本信息披露监管。理清跨区输电价格,做好跨区输电价格的审核工作。加强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国家电价政策。加强电费结算监管,规范电力企业电费结算行为。继续做好电力工程项目造价监管。

  (十三)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可再生能源法》,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收购监管,完善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报告制度,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推进适合可再生能源发电特点的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制定工作,规范电厂和电网双方并网、电量收购及结算等行为。加强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的监督落实,开展专项检查,积极协调并网运行矛盾。

  (十四)深入开展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继续推进电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在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

  三、着力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和电力改革

  (十五)扩大大用户直购电试点范围。进一步完善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有关规则。积极推进大用户直购电,扩大试点范围,增加一批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单位。选择若干条件较好的省份开展大用户双边交易试点工作。

  (十六)积极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积极推动东北区域跨区送出电量交易机制市场化。进一步丰富华东电力市场交易品种,促进华东跨省电能集中交易制度化。建立南方地区“西电东送”市场交易机制。大力开展发电权交易和各种灵活交易,促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华北、华中、西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和规则,积极探索构建适合各区域特点的市场交易模式。

  (十七)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落实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结合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积极推进农电体制改革。拟订输配电体制改革方案。积极参与、配合做好电价改革工作。研究拟订“十二五”电力体制改革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不断完善电力监管法规

  (十八)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严格依法依规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和电力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集中力量查办一批严重违法违规案件。

  (十九)加强稽查能力建设。加强12398举报投诉热线及举报短信平台建设,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完善案件跟踪督办、回访工作机制,定期公布投诉举报受理和办理情况。进一步完善电力争议调解和裁决制度,做好争议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健全稽查组织机构,进一步充实稽查力量。建立稽查工作与现场检查等的衔接联动机制。配合公安、质监、环保等部门做好联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做好立法工作。制定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拟订出台一批新的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制订工作,推动尽快出台。推动《电力法》、《能源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的起草和修订。

  (二十一)深化普法,推进执法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总结验收。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和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强化执法责任制,促进依法监管。组织参加全国性普法专题活动。研究建立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复议制度,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十二)进一步督促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做好节能发电调度试点经济补偿办法的落实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继续加强高耗能企业差别电价、燃煤机组脱硫电价等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继续做好电力行业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组织重点督察,适时编制发布相关信息。推进火电机组脱硫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与联网运行,确保脱硫设施的投运。继续通过许可证颁发管理促进燃煤电厂二氧化硫的治理。

  五、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不断提高监管能力

  (二十三)不断创新监管工作方式。加强监管报告编写发布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管报告编写质量,发布一批有影响力的监管报告。探索运用“监管谈话”或“监管约谈”等手段,不断创新监管工作方式。统筹监管资源,整合检查活动,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效果。

  (二十四)加强电力监管信息化工作。继续推动电力监管实时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开展电力调度实时信息接入系统试点。做好电力监管统计报表制度修订工作。加强电力监管信息的统计分析,不断提高非现场监管能力。做好《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办好电监会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网站。加强电力行业新闻宣传工作,健全电力行业信息新闻发布机制。

  (二十五)进一步深化电力监管标准化工作。继续做好电力监管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稳步推进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和确认工作。继续推进核电、风电等电力项目建设有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二十六)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围绕电力发展、改革和监管的中心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十二五”电力发展规划、智能电网、应对气候变化、电力企业相关会计制度以及监管组织机构体系等重大课题研究。

  (二十七)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继续拓展交流渠道,深化对外合作,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成果。落实政府间合作项目,加强项目管理。深化与重点国家、国际组织的合作机制,做好国际比较研究。进一步完善外事管理制度,杜绝因公出国(境)违规违纪行为。

  (二十八)加强财务管理和机关内部管理。加强财务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有关预算、财务和审计制度。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好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和财务监督,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继续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严格下属事业单位资金管理,建立治理“小金库”的长效机制。继续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和文件交换工作,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加强涉密网络、载体的保密管理和涉密人员教育,落实保密责任制。严格值班制度,做好应急、稳定和信访工作,提高应对突发群体性事件能力。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继续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二十九)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不断完善干部交流制度,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三十)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做好领导班子充实调整工作。进一步拓展干部培训渠道,加强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有计划地组织年轻干部到基层进行实践锻炼。进一步理顺区域与省级监管机构的职责关系,充实派出机构监管力量。

  (三十一)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重点,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推进党建工作创新。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三十二)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拨任用和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惩治奢靡之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